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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傳道的歷程與感想-法制史教學內容及方法的探討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 榮
出版日期: 1993.07
刊登出處: 台灣/法學叢刊第 38 卷 第 3 期/21-30 頁
頁  數: 10 點閱次數: 846
關 鍵 詞: 傳道法制系統法制本質傳道士宗教家授業
中文摘要: 儒家像孔子和孟子乃至朱字和陽明先生都是不折不扣的傳道者,但在世俗卻很少人稱之為傳道士。傳道成為宗教家專有的名詞,似原誤解。「傳道」一詞出典於唐代文學家韓愈的「師說」。他在那一篇大作裡,開首即說「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他把師的任務,分為三個層次,初為解惑,次為授業,再次為傳道,傳道是最高的層次。孔子常謂「人能弘道,非道弘人」。
目  次: 壹、傳道的涵義及其誤解
貳、傳道的方法及歷程
  一、傳道的歷程
  二、傳道的方法
參、傳道的重點與趨向
  一、法制系統的講述與探討
  二、法制本質的講述與探討
肆、傳道的感想與期望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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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傳道的歷程與感想-法制史教學內容及方法的探討,法學叢刊,第38卷第3期,21-30頁,1993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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