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信託;資產管理業務;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共同信託基金業務 |
| 中文摘要: |
本文擬從信託法之本質出發,來探討資產管理業務之規範。第貳部分將信託法律關係之屬性予以定位,第參部分闡明資產管理的概念,再依據這兩部分內容,於第肆部分探討信託法制與資產管理業務之關聯性。接著本文討論資產管理業務涉及的兩大基本爭議:也就是全權委託業務之規範(第伍部分)以及共同信託基金與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規範(第陸部分)。第柒部分從功能性管理的角度切入,提出以投資人保護為中心之規範方向,第捌部分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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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從契約到公司-信託法律關係之定位 參、資產管理業務之概念 肆、信託法制與資產管理業務 伍、信託業與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與共同信託基金業務 一、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二、共同信託基金 三、證券交易之規範 柒、功能性規範-以投資人保護為中心 捌、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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