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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論仲裁基礎之文書係登載不實-最高法院八四年度台上字第一五四二號判決之檢討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俊益
出版日期: 1995.10.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雜誌第 6 期/58-64 頁
頁  數: 9 點閱次數: 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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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林俊益
關 鍵 詞: 仲裁基礎之文書登載不實仲裁程序投標
中文摘要: 最高法院以八十四年度台上字第一五四二號判決,駁回台灣高等法院八十二年度重上字第四三一號判決之上訴,維持台灣高等法院判決之見解,致全國第二件仲裁判斷被撤銷確定,對我國仲裁制度之發展,影響甚鉅,頗值深思。
目  次: 壹、問題說明
貳、事實經過與法院見解
一、事實經過
二、聯勤物質署之主張
三、麒麟公司之抗辯
四、台灣高等法院之見解
五、最高法院判決要旨
參、分析檢討
一、「仲裁基礎之文書,係登載不實者」之內涵
二、「仲裁基礎之文書,係登載不實者」是否限於仲裁程序未及發現者?是否限於仲裁人未經斟酌者
肆、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俊益,論仲裁基礎之文書係登載不實-最高法院八四年度台上字第一五四二號判決之檢討,月旦法學雜誌,第6期,58-64頁,199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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