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鄰近區;追捕權;公海之定義;航行權;管轄權;仲裁委員會 |
中文摘要: |
佛蘭斯瓦復就公海制度問題,提出其第二次報告。國際法委員會,在其一九五一年的第三屆會議裏,根據著這個報告,對于大陸灘、公海資源的保全、固定漁捕、與鄰近區等等問題,加重討論。它通過了幾種臨時條款的草案。在美一九五三年的第五屆會議裏,國際法委員會比較著各國政府所提出的批評意見,再度地研究了第三屆會議所通過的臨時條款草案。它就下列諸問題,草擬了最後的草案:一、大陸灘;二、公海的魚產;三、鄰近區。在第五屆會議裏,國際法委員將其第二屆會議的主張,予以修改。
|
目 次: |
一、導言 二、公海制度的臨時條款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