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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我國行政權民主正當性基礎的檢視-以德國公法釋義學對於行政權民主正當性概念的詮釋為借鏡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黃舒芃
出版日期: 1999.10
刊登出處: 台灣/憲政時代第 25 卷 第 2 期/61-95 頁
頁  數: 27 點閱次數: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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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黃舒芃
關 鍵 詞: 行政權民主正當性公法釋義學
中文摘要: 本文希望針對行政權民主正當性基礎在我國憲法架構下,應如何被取得並確保的問題,進行一番探討,期能對行政權的民主規範控制課題,獲致一定程度的理解。更具體言之,本文希望先行釐淸所謂行政權的「民意基礎」在我國憲法規範架構下究竟應該來自於何處,從而以該民意基礎為存在前提之行政權民主正當性的內涵,在傳統學說上又是如何被理解並加以詮釋。
目  次: 壹、前言
貳、行政權在我國憲法上的傳統定位暨民主正當性基礎
一、我國憲法架構下的「民主」圖像
二、我國憲法架構下的行政權民主正當性概念
參、行政權功能與定位的變化所肇致法律保留原則的規範侷限
肆、行政權定位變遷的規範因應:行政權民主正當性概念的再詮釋
一、概念的釐清
二、民主正當性作為行政權正當性的首要確定
三、行政權民主正當性的構成
四、「參與」作為行政權民主正當化的途徑?
伍、行政權民主正當性理論「本土化」應用的可能
一、本土化過程中可能遭遇的困難
二、由觀察「我國憲政體制下行政權民主正當性的傳遞途徑」證立「容許行政權民主正當性理論本土化應用」的可行性
陸、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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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舒芃,我國行政權民主正當性基礎的檢視-以德國公法釋義學對於行政權民主正當性概念的詮釋為借鏡,憲政時代,第25卷第2期,61-95頁,199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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