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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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保險法上三大課題的比較研究(上)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永榮
出版日期: 1971.04
刊登出處: 台灣/法學叢刊第 16 卷 第 2 期/27-43 頁
頁  數: 17 點閱次數: 588
關 鍵 詞: 保險權利義務告知義務契約除斥期間
中文摘要: 近二十年來我國由於經濟的發展,已逐漸由農業社會轉變為工商業社會,工商業隨之繁興,人口隨之集中,職業性的同業組織,代替了區域性的家族結合,人與人之間除彼此在一起工作者外,很難有見面談心的機會,甚至「比鄰不相知」,亦為司法空的事!小偷常常窺伺,火警處處延伸,隨時可以失業,隨地皆有車禍。所以保險成為工商業社會不可缺的營業。我政府迫於客觀情勢的需要,乃著手修訂保險法,並將原保險業法濃縮後併入保險法,而為其第五章。
目  次: 壹、緒言
  一、我國保險法的演進及其特色
  二、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及其現況
貳、我國現行保險法上若干問題的商榷
  一、當知義務的違反問題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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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永榮,保險法上三大課題的比較研究(上),法學叢刊,第 16 卷 第 2 期,27-43 頁,1971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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