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法律上納用;公共安全;通訊監察協助義務;設備設置義務;雙重正當性;權力獨占 |
| 中文摘要: |
本文將從公法學之觀點,對於此種以「夾帶」金錢負擔之方式所規定之法律上行為義務加以討論,審查該法定無償性電信監聽設備設置義務之合憲性;研究之重點置於該作為義務之法律性質、基本權利侵害之正當性以及國家是否負有費用補償義務等問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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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問題之提出 貳、通訊監察設備設置義務之法律性質 一、通訊監察協助義務作為「法律上對私人之納用」 二、小結 參、電信事業通訊監察設備設置義務之基本權利侵害性 一、基本權利作為監察協助義務合憲性審查之基準規範 二、職業自由權之侵害 三、財產權之侵害 肆、無償性通訊監察設備設置義務之憲法正當性 一、私人受法律納用與租稅國原則 二、「無償性」監察設備設置義務之特殊正當性 三、結論 伍、總結與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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