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他主占有;保管;質物;代理人;所有權;移轉 |
中文摘要: |
占有之變更,謂不失占有之存在,而其占有狀態發生變更,亦稱占有狀態之變更,或占有名義之變更。於取得占有時,其占有以所有之意思為之者,或以為他人之意思為之者,有為善意者,有為惡意者,有為過失之占有,有為無過失之占有,有為和平且公然之占有,有為強暴或穩秘之占有,此種狀態,對於私法上效力之發生,有重大之關係,其變更所關至鉅。例如善意之占有人,因知其情事而變為惡意之占有,和平之占有,因以強暴保持其占有而成為強暴之占有等,皆發生占有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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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第一、占有之成立 一、占有之成立要件 二、占有與持有之差異 三、占有之種類 四、占有之主體及客體 五、直接占有之取得 六、依右有補助人直接占有之取得 七、依代理人直接占有之取得 八、間接占有之取得 第二、占有之移轉 一、直接占有之移轉 二、間接占有之移轉 三、占有概括的承受 四、占有承受之效力 第三、占有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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