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國家主權;資本主義;兩國論;法學方法論 |
| 中文摘要: |
台灣官方所主張的兩國論,從法學方法論的層面考察,有兩個缺失。第一,法律事實(Legal Facts)的認知錯誤;第二,迷信法律體系形式理性(Formal Rationality)的必要,以致喪失可能的先機。在從事實主權走向法理主權的坎坷路上,如果只設限於傳統的法學思考方法,政治人物策略性地提出不切實際的政策,反而容易使得理想(Ideals)變成幻覺(Illu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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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真正的問題焦點-台灣的國家主權 貳、台灣關係法的立法基礎-台灣地位未定論 參、建構獨立的國家主權,是否需先具備一套系統化的法律體系-以資本主義在什麼樣的法律體系之下才足以發展為例,說明其理由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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