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不典型;契約;分賭;混合;原則;買賣 |
中文摘要: |
在未確定混合契約之觀念前,須先說明包含混合契約之更廣泛且高次觀念之不典型契約之意義。而理解典型契約之觀念又屬確定不典型契約之先決條件。原來所謂典型契約(有名契約)係指法律就一定內容之契約,附以特別之名稱並設有特別規定之謂。民法債編第二章所定各種之債,其性質屬於契約者,以及商法與其他特別法所規定之契約皆係典型契約。其不能完全納入任何典型契約者,則稱為不典型寞約或無名契約一切不典型契約就其不能完全納入任何法定典型契約之點言,因具有共通性,惟自其內容觀之,其對典型契約關係之親疏程度亦非無別,依此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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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緒言 二、混合契約之觀念 三、契約之聯立––混合契約之類似觀念 四、混合契約之分類 五、混合契約之法律上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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