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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著作權之行使與不公平競爭-以美國反托拉斯法及權利濫用為中心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羅怡德陳家駿
出版日期: 1995.10
刊登出處: 台灣/法學叢刊第 40 卷 第 4 期/1-24 頁
頁  數: 24 點閱次數: 921
關 鍵 詞: 著作權壟斷性電腦軟體電影音樂公平競爭
中文摘要: 在一九八 ○ 年代之前,不論司法或行政部門,對於著作權人在行使其權利時,所附加之任何限制,在本質上均維持懷疑的態度;因此,美國法院在過去一貫推定具有著作權之產品,便一定具有市場力量,且美國聯邦司法部也一直維持「九不」原則,認定著作權授權限制為當然不法行為。但此種嚴格認定之態度,由-九八○年代開始,有了相當程度的轉變,司法與行政部門開始採取「合理原則」之方式,注意於比較授權限制所帶來之有利與不利的二種方面影響。
目  次: 一、著作權之壟斷性
(一)有關藝術著作(例:電影、音樂等)之授權(註八)
(二)有關電腦軟體之授權(註九)。
二、著作權之行使與公平競爭
(一)對於音樂著作之「整批授權」(註十二 )
(二)對於電影著作之「優先放映」(註十三)
(三)授權使用(或出售)電腦軟體或相關產品之搭售契約(註十四)
三、著作權濫用
(一)權利濫用之發展
(二)著作權濫用
(三)「著作權濫用」之未來發展
四、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羅怡德、陳家駿,著作權之行使與不公平競爭-以美國反托拉斯法及權利濫用為中心,法學叢刊,第 40 卷 第 4 期,1-24 頁,199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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