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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拘捕前置原則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俊益
出版日期:
1999.02
刊登出處:
台灣/
萬國法律
/
第 103 期
/63-65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2958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林俊益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拘捕前置原則
;
羈押
;
拘提
;
逮捕
;
檢察官
中文摘要:
當事人經警察局通知到局說明其涉殺人罪嫌,當事人否認犯行,惟警察局於警訊筆錄記載「我願意隨同到地檢署說明」,並將當事人帶上手拷,解送地檢署拘留室留置,嗣經檢察官訊問後,檢察官認為當事人確犯有殺人罪嫌,有羈押之必要而聲請法院羈押,試問檢察官之聲請是否合法?
目 次:
壹、羈押之意義
貳、未經拘捕不得解送
參、拘捕前置原則
肆、為羈押目的之逮捕
伍、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俊益,拘捕前置原則,萬國法律,第103期,63-65頁,1999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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