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家;家屬;親屬;父權;家長權;尊長權;懲戒權 |
中文摘要: |
中國社會,以家族主義為基礎。我國之家乃同居共財的生活團體,家產原則上為家屬團體之所有,包括父子、兄弟、祖孫、叔侄及其妻妾等。一家之內,有兩種關係支配家屬。一為家長家屬關係,一為尊長卑幼關係。家長乃一家之主,對外代表全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在內則總攝家政而統率家屬。因此,家長對家產有管理、處分及分割的權利,尤其財產管理權專屬於家長。至尊長權,則源於我國傳統的倫常觀念,尤其以孝道為出發點。因此,尊長為保護並監督卑幼,在身分上有教令和懲戒的權利。家長權和尊長權內容雖不同,通常以男性優先於女性,尊長優先於卑幼擔任,因此,家長權與尊長權通常集於家長一身。家長藉此兩種權利,以維持一家的和陸團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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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前言 二、家長之概念 (一)同居共財的家 (二)家長的資格和順序 (三)家長權與尊長權 三、家長權之性質 (一)家長權係最高的權利 (二)家長權係單方面之權利 (三)家長權係終身的權利 (以下刊載本期) 四、家長的權利和義務 (一)家長在公法上的義務和責任(家長權之表現) 1.戶口申報之義務 2.輸納租課之義務 3.不使田疇荒蕪之義務 4.家人共犯與家長獨坐 (二)家長在財產上的權利(家長權之表現) 1.財產的管理權 2.財產的處分權 3.財產的分割權 (三)家長對家屬之權利(尊長權之表現) 1.教令權 2.家長對家屬生命,身體之權利 3.尊長在刑法上的優越地位 五、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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