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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色情案件之偵查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徐聖熙
出版日期: 1979.12
刊登出處: 台灣/法學叢刊第 24 卷 第 4 期/84-89 頁
頁  數: 6 點閱次數: 1122
關 鍵 詞: 色情案件色情行為違警罰法妨害風化猥褻偵查方法
中文摘要: 大家對於色情案件,可謂都是口誅筆伐,非常痛恨,可是那些行為才算色情,那些案件才是色情案件,卻沒有適當的定義或解釋。所以大家說固然說,可是沒有一個正確的觀念。這就是說,大家對於色情的定義還很模糊。據一般法律學者的看法,認為色情就是採用不正當手段,以金錢為媒介,達到性慾之目的的一種違法行為。有關色情行為的案件,謂之色情案件。輕微的色情案件屬違警的行為,依違警罰法或其他有關法令處罰。重大的色情案件,違反刑法之規定者,依刑法之罰則處罰。
目  次: 一、導言
二、色情案件之意義
三、色情案件之弊害
四、色情案件之處罰
五、色情案件之形形式式
六、色情案件之案查
七、案例
八、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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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聖熙,色情案件之偵查,法學叢刊,第24卷第4期,84-89頁,197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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