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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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行紀之研究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史尚寬
出版日期: 1959.04
刊登出處: 台灣/法學叢刊第 4 卷 第 2 期/1-16 頁
頁  數: 16 點閱次數: 1045
關 鍵 詞: 效力經紀人性質行紀契約權益義務
中文摘要: 行紀營業,在羅馬法尚未有此制,其所訂行紀契約,相當於委任之一種。此制度在中古十五六世紀,因國際間商業之勃興而發達。當時商人派遣代理人於外國,經營商業,因代理人往往濫用其信用,有受不測損害之危險,而且不問業務繁簡,常設置代理人,則有支出鉅額費用之不利,故在外國經商,反以經由其外國人之手為便捷,遂產生受他人之委託,以物品之購入,販賣或其他交易為業之人。遠隔之商人多委託為其交易或其他法律行為,此行紀人及承攬運送人之所由生也。
目  次: 一、行紀之意義及性質
二、行紀實行行為之效力
三、行紀人之義務
四、行紀人之權益
五、行紀契約之終了
六、交易所經紀人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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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尚寬,行紀之研究,法學叢刊,第 4 卷 第 2 期,1-16 頁,1959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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