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野生動物;保育;立法;狩獵法;國家公園法;文化資產保存法 |
中文摘要: |
由於科技的進步,對野生動物捕獲量劇增,及食物、藥物或補品等之大量取材自野生動物;其結果因商業交易頻繁、市場擴大,終使野生動物資源逐沖枯竭減縮。此種對人為濫捕行為及生態環境改變,致野生動物資源受破壞之現象,無論從環境、生態、經濟等觀點,皆應儘速救濟,並以法律為前瞻預防並懲治不法行為於後,因法律為強制手段乃為野生動物保護所必須運用者。如何制定能落實適於各個社會需要,而漸進提昇保育之法律,實有賴野生保育專家與政府合作,從比較法制上突破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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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野生動物保護法律理念之演進 一、第一階段-傳統狩獵法之觀念 二、第二階段-保育野生動物之現代立法旨趣 參、野生動物保育之比較立法例 一、英國法 二、美國法 三、法國法 四、野生動物保育之國際立法 肆、我國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規之現況與檢討 一、概述 二、現行法之檢討 1.狩獵法 2.國家公園法 3.文化資產保存法 4.其他相關法規 伍、野生動物保育專法制定之必要-代結論 陸、附件 1. 「野生動物保育法」草案條文 附件 2. 狩獵法 柒、本文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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