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個人主義;倫理;法律責任;社會秩序;價值觀;人的價值 |
中文摘要: |
由於時代的衍進,與新潮流的衝擊,在英美等國個人主義之下的倫理,除夫妻外,只有群與已的相互關係,惟其相互關係,亦有一定的準則。我國目前,同有的倫理與舶來的倫理,夾雜紛陳,一般人尤其年輕人莫知所從,各行其是,甚至誤解倫理,以逃避法律責任與藐視倫理以破壞社會秩序者,亦屢見不鮮。似宜就這些現象,加以調查與檢討,凡因有倫理可行者予以保留,舶來倫理可取者予以吸收,重新建立新倫理規範,亦即中華民國的新體制。現行法制與新禮制衝突者,酌加玫訂,以期融合貫通。於是國民有行為的規範,社會有是非的準則,倡行道德,不至落空,息訟止爭,增進人民的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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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倫理與人的價值 (一)倫理的函義 (二)人的價值觀 二、倫理在固有文化與法制中的地位及功用-固有倫理價值觀 (一)倫理在固有文化與法制中的地位 (二)倫理在固有文化與法制中的功用 三、倫理觀念的衍進與更新及其時代價值-現代的倫理價值觀 (一)倫理之新的衍進 (二)倫理之新的價值觀 四、固有倫理制度的破壞與現代倫理制度的重建 (一)倫理與法制的歸趨及其相互不配合的弊害 (二)倫理制度的重建 五、結論-從倫理與社會秩序,論人在社會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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