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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唐律各論(五)第五篇擅興律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戴炎輝
出版日期:
1962.07
刊登出處:
台灣/
法學叢刊
/
第 7 卷 第 3 期
/39-53 頁
頁 數:
15
點閱次數:
908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衛禁律
;
宮衛及關禁
;
廟社禁苑
;
宿衛自代
;
太廟門
;
禁衛律
中文摘要:
本編規定兵防及工程之犯罪。【疏】曰:「擅興律者,漢相蕭何,創為興律。魏以擅事附之,名為擅興律。晉復去擅為興。又至高齊,改為興擅律。隋開皇,改為擅興律。雖題目增損,隨時沿革,(但)原其旨趣,意義不殊。大事在於軍戎,設法須為重防。?庫事訖,預備不虞。故此論兵,次於?庫之下。」
目 次:
前言
第一章 兵防之犯罪
第二章 工程之犯罪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戴炎輝,唐律各論(五)第五篇擅興律,法學叢刊,第 7 卷 第 3 期,39-53 頁,1962年0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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