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行政調查;職權調查主義;基本權保障;正當法律程序;行政裁量;令狀主義 |
| 中文摘要: |
本文將於第二章就行政調查之概念,進一步說明其實存類型,作為以下說明規範狀態之基礎。第二章後半乃是行政調查行使基本原則與法律界限,以說明行政調查規範上之基本切入面向。第三章及第四章本諸第二章所揭示之切入點,分別就行政調查之共通問題及各種調查方法個別問題加以探討。關於以「行政調查通則」之跨越個別行政領域的規定,突破目前法制化時治絲益棼之僵局,將在第二章以下相關章節中指出其需要性,並於最後一章中略述其可能的規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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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一、前言 (一)問題意識 (二)研究範圍:行政調查之概念 (三)研究方法與本文架構 二、行政調查之意義與法制化基本原則 (一)行政調查之類型 (二)調查行為之法律性質 (三)行政調查之基本原則 三、行政調查之行使 (一)事先通知及理由開示 (二)出示證明文件 (三)反面調查 (四)調查方法之選擇 (五)強制方式 (六)法律救濟途徑 四、行政調查之方法 (一)提出文書或其他證物 (二)通知到場說明:適用「不自證己罪」原則? (三)現場調查 五、結語:制定「行政調查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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