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大學自治、受大學教育權與法律保留原則-「二一退學制度」合憲性的探討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李建良
出版日期: 2001.12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 29 期/33-46 頁
頁  數: 15 點閱次數: 2728
下載點數: 60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李建良
關 鍵 詞: 退學大學自治行政爭訟裁量評分處分
中文摘要: 近年,大學生權利及法治意識提高,二一制度的合法性與合憲性亦隨之受到質疑,大學生為此而提起爭訟者,時有所聞,惟多半遭到法院駁回。二○○一年七月九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一則判決中,宣告大學學則中有關二一退學的規定,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應不予援用,從而判決撤銷系爭退學處分,並作成被告學校應為「回復學籍」處分的判決。此一判決作出後,舉國譁然,支持與反對的聲音,各有所據。本文選擇以學生受教育權為主軸,嘗試剖析其間所牽涉的憲法問題,在討論層次上,首先探究退學處分是否有法律保留原則的適用,再進一步探究系爭退學規定是否符合、法律保留原則的要求。
目  次: 壹、導言
貳、先決問題:退學處分及其法規依據的可司法性
參、退學制度是否有法律保留原則的適用?
一、受大學教育權與法律保留原則
二、大學自治與法律保留原則
(一)憲法保障大學自治的意涵與功能取向
(二)大法官解釋意旨的解讀與詮釋
(三)小結
肆、退學制度是否合乎法律保留原則的要求?
一、退學制度法律授權基礎的探求
(一)相關法規概觀
(二)檢討分析
二、以「大學自治立法權」作為限制學生權利的依據?
(一)基本出發點
(二)大學自治立法權的概念與規範範圍:以德國法爲借鏡
(三)以大學自治立法權作爲退學制度的法源基礎?
伍、大學自治的本質與法律保留原則的深層意涵:代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李建良,大學自治、受大學教育權與法律保留原則-「二一退學制度」合憲性的探討,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29期,33-46頁,2001年12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