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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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公司財務預測法制之研究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劉連煜
出版日期: 2000.03.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雜誌第 59 期/108-122 頁
頁  數: 18 點閱次數: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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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劉連煜
關 鍵 詞: 財務預測安全港內線交易炒作股價
中文摘要: 最後,本文總結公司財務預測制度的規範方式(approach)應是多鼓勵發行公司自發性公開對未來的預測,以供投資者投資決策參考。至於財務預測法律責任之問題,則宜參考美國法制上相關「安全港」規定,以豁免某些因不可掌控因素所造成之預測失真情形的責任問題。當然如有具體事證,發現發行公司經營者利用財務預測進行內線交易或炒作股價,也應嚴予究辦,以維持財務預測制度的原意與法治的尊嚴。
目  次: 壹、問題的提出
貳、我國財務預測現行規範體系與架構
一、規範體系
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相關規定
三、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相關規定
四、公開發行公司財務預測資訊公開體系實施要點之規範重點
參、美國法上的觀察
一、概說
二、沿革
三、證管會之最後決策-原則上是鼓勵而非強制
四、例外強制公開前瞻之資訊
五、關於預測制度的小結
六、公司的前瞻預測陳述之訴訟問題
七、制定法上之「安全港」規定(Statutory Safe Harbor)
肆、分析與建議
伍、結語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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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連煜,公司財務預測法制之研究,月旦法學雜誌,第59期,108-122頁,2000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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