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中央政府;國籍;民意代表機構;民主立憲治制度;五權憲法;治權機關 |
中文摘要: |
中華民國只有一個應為國人所共識者,又中華民國憲法只有一部,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只有一個,故國人對國家應當愛護,對政府應當支持,對憲法應當遵守。無國家即為無國籍之人,無政府即無法表現集體意志,而成為烏合之眾。無憲法則政府施政無所依據,失去方針。我憲法上之三個民意代表機構,為民主立憲制度之所繫,決不可使其失去全國代表性,始合於憲政之常規。而立法委員、監察委員,就五權憲法之原理言,屬於治權機關,在未能在非常時期舉行民選情勢之下,為擴大政治基礎,一時通權達變之計,遴選尚無損於憲政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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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法統必須維持 二、求新求變,不能違憲違法 三、中央民意代表之任期 四、勘亂時期臨時條款之制定 五、全面改選不能代表全面 六、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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