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野生物;貿易;生態學;自然資源;聯盟大會;公約 |
中文摘要: |
國際間對野生物的貿易巳有好幾世紀的歷史。然而,由於國際貿易的頻繁,使得野生動物急劇滅絕,增加人們對野生物貿易的關切。早在一九-一年起,國際生態學家便已開始呼籲管制野生物的國際貿易。一九六三年國際自然及自然資源保育聯盟大會( IZCN )尋求制定國際公約,以限制稀有或瀕臨滅絕野生物的進出口、交換以及剝皮或利用其任一部分作成紀念品。此等努力終於促成二十一個國家於一九七三年三月六日於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簽署了華盛頓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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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前言 二、形成的背景 三、公約的內容 (一)分級管制 (二)輸出入許可程序 (三)行政管理機關 (四)規範的對象 (五)管制工具 (六)資訊彙整 (七)與其他公約及國內法的關係 四、決策程序 (一)締約主體 (二)召開會員國大會 (三)會議內容 (四)附錄的修改 (五)公約的修正 (六)爭議的解決 五、公約的重大議題 (一)非法貿易的管制、取締與處罰 (二)國際貿易制裁的範圍與效力 (三)保育計畫的進行 (四)資料彙整 (五)財務與技術援助 六、國際衝擊與台灣因應:代結論 (一)國際的衝擊 (二)臺灣的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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