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程序規範;分期發放;國家財政困難;權益保障;申請人;補償金;銀行 |
| 中文摘要: |
基於以上的考量,在未來補償條例的修正上可以考慮採取分期發放的方式,以平衡未來可能面臨的國家財政困難與申請人權益保障的衝突。至於目前在補償金分期分次發放的作業上,亦可以將這部份的分期補償金先行存放在銀行中,而委託由銀行代為發放,就此部份在程序上亦無困擾。其實,在國外對於補償金的發放,也有不少是採取分期發放的方式。如欲解決長達五十無的不當審判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補償問題,並不是要求現在的人民對於過去的司法恣意問題,在短時間之內(短短一年、二年急增的稅負)即要解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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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1. 導論 2. 程序規範修法方向 3· 實體上的修法方向 結論:十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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