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準據法;法律衝突;衝突法則;涉外因素;反致;連繫因素 |
中文摘要: |
衝突法則係傳統以衝突方法解決國際間私人生活中身分及財產等法律關係唯一之途徑,而國際經濟及貿易活動之法律關係亦為其中之一環。惟各國國際私法於法律衝突解決本身及各國實體法在性質及範圍不足因應;且涉外因素之爭訟,在本質上固生法律競合必然之結果,但在方法上則有如下之缺憾:即在法律選擇方面,各內國法制上,固然確定或制定了衝突法則以決定選擇應適用之法律,而又允許於有抵觸國際公安及規避法律原則時得排除依上述衝突法則所選定之適格、應適用之外國法,此為國際私法制度運用上本身基本性質上之矛盾與不安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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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前言 (一)國際貿易契約與傳統法律衝突法則之依存 (二)國際貿易實體法則輔助法律衝突法則 (三)國際貿易習慣法代替法律衝突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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