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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德國行政法在立法、學說與審判實務上之最新發展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Peter Badura許宗力
出版日期: 1988.06
刊登出處: 台灣/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 17 卷 第 2 期/281-303 頁
頁  數: 23 點閱次數: 1170
關 鍵 詞: 德國行政法立法機關法律與文學憲法保障合法性原則
中文摘要: 行政法受憲法引導,不僅影響法律與行政之關係,也影響到行政與法院間責任之劃分,憲法有關司法救濟之保障規定,使法院對行政之全面審查獲得確保,法院履行其審查任務乃以法律規範中必須包可充當司法審查準據之內容為先決條件。法院雖有確保依法行政原則之任務,但無論法律或法院之審查均不能否認行政所擁有之自主的主動權與決定權限,須配合時勢來解釋權力分原上尋繹法院審查之界限。憲法對於行政法之影響主要在一般行政法領域,本文就德國之立法、學說與審判實務來說明行政法發展之趨勢。
目  次: Ⅰ. Einleitung
Ⅱ.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Ⅲ. Besonderes Verwaltungsrecht
Ⅳ. Schluβ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Peter Badura、許宗力,德國行政法在立法、學說與審判實務上之最新發展,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 17 卷 第 2 期,281-303 頁,1988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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