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命案現場;現場模擬;偵查技巧;犯罪偵查人員;線索;驗屍報告 |
中文摘要: |
犯罪偵查機關接到兇殺案件的報告之後,在未明瞭真相前,不必忙於出動,應立刻記下報案的口期與時間,案件發生的地點,簡單的案情及報案人姓名,住址及電話號碼,以便必要時傳訊。囚為他可能是目擊證人;至少他總是比犯罪偵察人員先看見現場的情況。犯罪偵查人員以最快的速度到達犯罪現傷之後,應將到達的時間點,詳細記明於筆錄,以兔日後遺忘或錯誤。如被害人尚未死亡,則以救護人命為第一,故犯罪偵察人員亦應熱練急救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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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緒言 二、需要相當設備 三、現場偵查之基本工作 四、封鎖現場 五、現場筆錄 六、現場測繪 七、檢驗屍體 八、現場模擬 九、現場偵查人員應注意之事項 十、檢驗屍體 十一、解剖屍體 十二、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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