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保險法;特約條款;擔保條款;附隨義務;內容控制 |
中文摘要: |
保險契約之特約條款,為當事人於基本條款外,承認履行特種義務之條款,在義務類型上係約定之附隨義務。特約條款違反之構成,無可歸責要件、無因果關係要件、無重要性要件、無補救方法,此乃因援用英國保險法例擔保制度。保險擔保制度之建立,係基於特殊之歷史背景。在此特殊背景已然消失或大為減低後,特約條款之相關規定,應予以適度修正,以反應社會現況。在未為修法前,當可適用現行法體系下之契約內容控制方法,對保險契約特約條款予以司法上或行政上控制,藉以平衡當事人權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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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與說明 貳、我國特約條款之定義與性質 參、我國特約條款於他法系之定位 一、英美法 二、德國法 肆、我國特約條款之特質與其違反效果 一、現行法條應有之解釋 二、現行法之缺失與修正芻議 伍、特約條款內容控制之方法 一、內容控制之前導概念 二、特約條款實質內容之控制 陸、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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