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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民事訴訟審理方式之檢討-從司法院「加強民事事件審理集中化參考要點」論集中審理制之推行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峻立
出版日期: 1998.05.15
刊登出處: 台灣/律師雜誌第 224 期/51-57 頁
頁  數: 7 點閱次數: 1231
關 鍵 詞: 集中審理言詞審理直接審理自由心證促進訴訟延滯訴訟
中文摘要: 民事訴訟集中審理制之推行,其目的在於避免司法資源浪費,提高法官辦案效能,同時減輕當事人負擔,並有助於貫徹言詞審理主義、直接審理主義及自由心證主義,促使各該原則發揮應有之作用· 司法院「加強民事事件審理集中化參考要點」之訂頒,具體宣示集中審理制推動之決心,可謂係我國民事訴訟法學波及於實務界之重大開展,殊值肯定評價。然而,綜上檢討評析,上開參考要點仍有未能完全符合或達成上述制定目的而值商榷之處。並且,囿於過去數十年之審理方式,短期內欲將上開參考要點完全付諸實行,誠屬不易之事。
目  次: 壹、緒言
貳、加強民事事件審理集中化參考要點之評析
  一、書狀先行程序
  二、爭點整理程序
  三、失權之加強
參、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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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峻立,民事訴訟審理方式之檢討-從司法院「加強民事事件審理集中化參考要點」論集中審理制之推行,律師雜誌,第224期,51-57頁,1998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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