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金錢債錢;動產;強制執行;不動產;保全程序;擔保變價 |
中文摘要: |
德國係聯邦國家,聯邦及各邦各有其行政強制執行法,其中北萊茵─威斯特發陵邦行政強制執行法(以下稱該法),關於公法上金錢之強制執行,獨自規定,共五十四個條文,甚為詳細,較諸聯邦行政強制執行法(中譯文參照,翁岳生譯,西德聯邦行政強制執行法,收於:法務部「行政執行法」修正研究委員會資料)僅有四個條文規定公法上金錢債權之強制執行,其餘係適用德國租稅通則之規定,被認為係較佳之立法例。該法揭示不少重要之公法上金錢債權強制執行之原則(例如法律救濟),值此我國研修行政執行法,增列公法上金錢債權強制執行之際,相信該法有可供參考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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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第一章 金錢債錢之執行 第一節 總則 第二節 對動產之強制執行 第三節 對不動產之強制執行 第四節 保全程序 第五節 以擔保變價之滿足 第二章 行政強制 第三章 費用 第四章 對公法人之執行 第五章 過渡及終結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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