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中譯德國北萊茵-威斯特發陵(Nordrhein Westfalen)邦行政強制執行法(公法上金錢債權強制執行部分)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吳東都
出版日期: 1998.07
刊登出處: 台灣/法學叢刊第 43 卷 第 3 期/99-108 頁
頁  數: 10 點閱次數: 889
關 鍵 詞: 金錢債錢動產強制執行不動產保全程序擔保變價
中文摘要: 德國係聯邦國家,聯邦及各邦各有其行政強制執行法,其中北萊茵─威斯特發陵邦行政強制執行法(以下稱該法),關於公法上金錢之強制執行,獨自規定,共五十四個條文,甚為詳細,較諸聯邦行政強制執行法(中譯文參照,翁岳生譯,西德聯邦行政強制執行法,收於:法務部「行政執行法」修正研究委員會資料)僅有四個條文規定公法上金錢債權之強制執行,其餘係適用德國租稅通則之規定,被認為係較佳之立法例。該法揭示不少重要之公法上金錢債權強制執行之原則(例如法律救濟),值此我國研修行政執行法,增列公法上金錢債權強制執行之際,相信該法有可供參考之處。
目  次: 第一章  金錢債錢之執行
  第一節  總則
  第二節  對動產之強制執行
  第三節  對不動產之強制執行
  第四節  保全程序
  第五節  以擔保變價之滿足
第二章  行政強制
第三章  費用
第四章  對公法人之執行
第五章  過渡及終結規定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吳東都,中譯德國北萊茵-威斯特發陵(Nordrhein Westfalen)邦行政強制執行法(公法上金錢債權強制執行部分),法學叢刊,第 43 卷 第 3 期,99-108 頁,1998年07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