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抵繳;限定繼承;遺產稅;比例原則;財產權保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
中文摘要: |
甲因父死亡,經某區國稅局核定應納遺產稅二千萬元。甲對核定稅額不服,依法提起復查、訴願及行政訴訟。惟逾限繳日期未納遺產稅款半數亦未提供擔保,原處分機關乃以甲八十九年度綜合所得稅(簡稱綜所稅)退稅款一萬餘元抵繳其遺產稅。甲主張其早已向地方法院限定繼承甲父遺產,應以繼承所得遺產償還,不應以個人綜所退稅款抵欠遺產稅,請予退還。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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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抵繳之公私法性質 貳、限定繼承與遺產稅 參、遺產稅課徵限制 一、財產權保障 二、比例原則限制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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