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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債法修正及新法侵害契約之類型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Gerhard Hohloch楊佳元
出版日期: 2003.07.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雜誌第 99 期/42-49 頁
頁  數: 10 點閱次數: 1302
下載點數: 40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楊佳元
關 鍵 詞: 給付不能違反義務積極侵害債權遲延
中文摘要: 假如沒有限制主題而要就新的債法為報告,將使範圍過大。在此請允許我從其中選擇部分作報告。我將就違反義務論及新法,就給付不能,遲延及積極侵害債權論及新法與舊法。因為 Stoll 在一九三二年即已呼籲的「告別積極侵害契約」並未見於債法修正。現在甚至--即使名稱不同--存在於修正後 § 280BGB,同樣的,現在我們在 § 311BGB 亦有締約上過失之規定。
目  次: 壹、前言
貳、歷史回顧--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之法律狀態
一、發現
二、發展
三、立法
貳、新的債法--二○○二年一月一日以來之法律狀態
一、違反義務
二、給付不能
三、遲延
四、積極侵害契約之類型
參、未來--歐盟契約法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Gerhard Hohloch、楊佳元,債法修正及新法侵害契約之類型,月旦法學雜誌,第 99 期,42-49 頁,2003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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