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法人股東;法人代表;常務董事;負責人 |
| 中文摘要: |
在我國加入 WTO 後,全球化既成為公司必須面對之問題,如何使我國公司法能與國際通行之公司法順利接軌,以減少我國公司國內外營運之成本,即不容忽視。進一步言之,發展知識經濟,為全球化時代取得競爭優勢之不二法門。而為我國公司把關之公司法制,能否順應時勢,創造公司發展之利基,往往繫諸於問題之發掘與假設。故本文針對幾個重要之公司法議題作一闡述,希望能夠開啟不同之思想之路,助益我國公司法制之重新定位與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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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釐清公司機關之權責劃分 一、法人股東、法人代表與公司之三方關係 二、常務董事之選任與職權 三、董事長、董事會與經理部門 參、體現負責人義務之內涵 肆、緩和公司運作的利益衝突 一、第一種利益衝突的類型-大股東侵害小股東 二、第二種利益衝突的類型-股東侵害公司之債權人 伍、強化責任之追訴機制 陸、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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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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