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信託;信託法;信託契約;信託行為;善管義務;忠實義務;信賴關係;信任關係;信賴義務;信任義務 |
| 中文摘要: |
由於特別制定信託法以繼受英美信託法制之大陸法系國家,並無英美衡平法院之歷史傳統,因此一般是將信託歸類為私法體系之一環。惟事實上,信託在英美乃衡平法所孕育而成,不僅不同於大陸法系傳統之契約法理、所有權絕對法理及一物一權主義,亦與民法上債權與物權二分之法律體糸有所差異,從而信託法理是否能順利融合於傳統之民法成公司法等私法體糸,抑或是不能相融於私法體糸之異質法制,誠有理論上之疑義。有鑑於此,本文肯先從信託行為之構造、信任關係及物權救濟等角度出發,分析信託法制之基本內容,期能掌握現代信託之特點。其次,則從信託與契約之關係著手,簡要介紹英美信託法學界對信託是否為契約之爭議重點,並進而探討信託與私法體系之交集領域,用以說明兩者究應如何順利接軌,乃至於信託對現行私法體系之功能作用,期能印證信託益非異質存在於私法體系之水上浮油。最後,則試圖就信託與私法體系進行調合之必要性、基本取向及幾個疑難問题,提出管窺之見及粗淺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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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楔子 貳、現代信託之特點 一、信託行為之構造 二、信任關係之強調 (一)信任關係之内涵 (二)信任義務與忠實義務之關係 三、物權救濟之肯定 參、信託在私法體系之地位 一、信託是否為契約之爭議 (一)英美信託法學界之論爭 (二)大陸法系之信託定位 二、信託與私法體系之接軌 (一)信託法制定前之信託概念 (二)受託人之義務 (三)受益人之救濟手段 三、信託對私法體系之作用 (一)信任關係之擴張 (二)物權救濟之擴大 (以上刊載本期) (以下待續) 肆、信託與私法體系之調和 一、調和之必要性 二、調和之基本取向及疑難問題 (一)詐害信託之撤銷要件 (二)讓與擔保與信託法理之適用 (三)信託公示與第三義働保護 (四)受託人善管義務之性質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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