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董事;特別股;董事會;章程 |
中文摘要: |
本文作者針對日本今年第一百五十四次國會通過了修正商法等部分法律案概要述之,如關於選解任董事等不同內容之特別股之發行要件等,股份有限公司可發行關於特別股股東會(包含與其他特別股股東共同舉辦者)選任董事或監察人事項之不同內容之特別股,但該特別股發行時,應於章程中規定股份之轉讓應徑董事會承認。發行關於選任董事或監察人事項之不同內容之特別股時,就該特別股之部份,應於章程中規定相關事項等為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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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立法目的 貳、修正知概要 一、商法之部分修正 二、關於股份有限公司之監察等商法特例法律(以下簡稱「商法特例法」)之部分修正 三、有限公司法之部分修正 參、代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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