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政府採購;外國廠商;WTO;共同投標;補償性交易與國內廠商保護條款;轉包 |
中文摘要: |
努力參予國際機制,乃我國當前之國策,對於國際貿易影響最為深遠之國際機制,首推「世界貿易組織」(WTO),在 WTO 規範中,「政府採購協定」屬複邊貿易協定之一環,,其實踐,有待國內法之制定,我國之政府採購法,當是在此情勢下之產物,惟就開放政府採購至國際市場一事觀之,外國廠商在依循我政府採購法時,仍有不少問題,值得進一步研究討論,本文以實務觀點出發,就外國廠商與政府採購法適用問題提出研討,以就教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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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外國廠商」? 貳、外國廠商以委由我國之代理商或經銷商方式參與政府採購 參、外國廠商仍有機會參予選擇性招標 肆、外國廠商參予共同投標應特別注意連帶責任 伍、外國廠商是否能以外國銀行所開立本行本票、支票、設定質權之定期存款單、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或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保證與其他擔保 陸、外國廠商無須過於畏懼面對補償性交易與國內廠商保護條款 柒、外國廠商是否需要藉由轉包爭取參與我國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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