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起訴狀一本主義;審判期日;傳聞法則;關聯性法則;證據排除法則;訊問證人 |
中文摘要: |
為避免可能造成法院誤判之證據或根本與要證事實並無關聯性之證據恣意呈現於法庭,造成誤判、爭點混淆或訴訟遲延之情形,自有必要強調證據容許性之概念,明文規範不得提出於審判期日使用之證據的範圍,以此,傳聞法則、違法取得證據排除法則及關聯性法則等有關證據能力之規定的齊備,自屬非常重要。就傳聞法則而言,證人之陳述係基於觀察、記憶、表現之誠實性及敘述等四個階段而到達認定事實者之法官面前,由於此四階段之意思活動過程有其相當之不確定性,故應經過審判期日訊問證人之程序,藉由兩造當事人之交互詰問,依法院當庭觀察所得,判斷其陳述之可信性。
|
相關法條: |
|
相關判解: |
|
相關函釋: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