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世界貿易組織;著作權;使用者付費;授權利用;互惠原則;創作保護主義 |
中文摘要: |
著作權法之保護而言,與各國建立著作權互惠保護關係其實是互蒙其利,我國既無豐富自然資源,依賴智慧財產之研發與保護,可吸引外國智慧財產之投入國內市場,亦可提昇國內產業之智慧財產水準,惟一涉及政治議題,再簡單的問題均變得複雜難解,我國加入 WTO 之進度正是在此情況下,遲遲不能推展。無論如何,作為地球村之一員,不論是否加入 WTO 或是否成為國際著作權相關公約之成員,我國著作權法制體系仍須遵循國際著作權法制之發展。對於國人而言,「使用者付費」與「授權利用」原本就應是現代國民利用他人著作應有之基本觀念,不問該外國人著作在我國是否受保護,祇要是國際公約所保護之著作,均不應有僥倖之心理,長遠而言,祇有遵重著作財產權才能使企業永續經營,避免不必要的糾葛,影響其業之正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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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WTO/TRIPS 簡述 參、我國加入 WTO 前後著作權法之適用分析 肆、中華民國加入 WTO 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著作權保護關係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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