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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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核四停止興建相關法律問題座談會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慈陽蔡茂寅黃昭元蔡宗珍
出版日期: 2000.12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雜誌第 67 期/83-90 頁
頁  數: 8 點閱次數: 1529
關 鍵 詞: 措施性法律實質法律法定預算政治責任行政行為權力分立
中文摘要: 預算不執行並不當然構成違法,蓋預算分為歲入及歲出二部分,就歲入部分預算之拘束力不論上下限均極低;歲出部分則為立法院之授權,非課予行政院必須執行之義務。法定預算的拘束力主要表現在歲出預算的部分,限制執行者不得超額動支預算,因此,只要不超額動支,即無違法問題。另預算不執行不生法律責任,因為預算不執行所發生者為政治責任,這種政治責任包含立法部門的追究,以及最終由選民透過投票行為的制裁,如果不執行預算能得到選民的認同,甚而連政治責任都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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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慈陽、蔡茂寅、黃昭元、蔡宗珍,核四停止興建相關法律問題座談會,月旦法學雜誌,第 67 期,83-90 頁,200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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