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民法繼承篇: 第七講 拋棄繼承與強制包括繼承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秀雄
出版日期: 2004.04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18 期/51-62 頁
頁  數: 12 點閱次數: 1950
下載點數: 48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林秀雄
關 鍵 詞: 拋棄繼承強制包括繼承繼承權限定繼承
中文摘要: 繼承權之發生,係以繼承人之特定身分為前提,且不得與其身分分離,故多數學者認為繼承權為身分權,而拋棄繼承,係拋棄具有身分權性質之繼承權,消滅身分權之行為,應屬身分行為。又我國係採當然繼承主義與包括繼承主義,繼承一經開始,繼承人即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而無須為繼承之意思表示,因此繼承人若欲為無限的繼承,則根本不必為承認繼承之意思表示。本文即分別就拋棄繼承與強制包括繼承兩者進行討論。
目  次: 壹、拋棄繼承
一、拋棄繼承之意義
二、拋棄繼承之要件
三、拋棄繼承之效力
貳、強制包括繼承
一、強制包括繼承之意義
二、強制包括繼承之情形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秀雄,民法繼承篇:第七講拋棄繼承與強制包括繼承,月旦法學教室,第18期,51-62頁,2004年04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