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菸草;世界衛生組織;菸害防治;菸品廣告;菸稅;健康警語 |
中文摘要: |
就我國的情形而言,筆者認為,重要的並不是我國得否加入 FCTC ,成為其中一員,而是仔細研究其內涵,並以之為基礎,修改我國的菸害防制相關法規。尤其部分爭議,如政策上是否應放棄菸草產業?全面禁止菸品廣告是否違反憲法所保障之言論自由?即債得就我國法制深入思考。具體規定方面,我國關於菸品警語的規定與 FCTC 相去共遠,應予強化。菸稅的課徵亦嫌過低,無法獲攻以價制載的效果。至於菸害訴訟,案例更是少見。凡此皆債政府正視。最近,據報載,衛生署擬提案修正菸害防制怯,將健康警語的面積擴大至菸品包裝表面積之30%以符合 FCTC 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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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FCTC 之重點分析 一、FCTC 與世界貿易組織貿易規範之關係 二、菸價及菸稅 三、菸品包裝及標示 四、菸品廣告、促銷及登助活動之限制 五、菸品之非法交易 六、對未成年人之規範 七、菸商責任與賠償 參、評析 肆、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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