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政治獻金法;黑金政治;候選人 |
| 中文摘要: |
我國政治獻金法於 2004 年 3 月 31 日公布,為我國第一次以專法加以規範。政治獻金法具有澄清黑金政治並建立陽光政府的功能,在人民普遍對政治表現不滿而且對黑金政治痛惡的時代,其立法得失與後續的執行問題,值得關注,並為本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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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先前的規範與實施成效 參、立法過程與內容大要 一、相關草案 二、委員會的審查結論:大幅放寬行政院版的金額限制 三、於總統大選末期因「民氣可用」而完成立法 肆、政治獻金法案所應受到的指引:基本權利、公共利益與比例原則 伍、個別條文與評價 一、關於政治獻金的定義 二、關於主管機關 三、誰得收受政治獻金 四、收受對象之禁止 五、限於選舉期間始能收受獻金 六、捐款的上限 七、政治獻金的募集、捐獻方式之限制 八、關於稅捐減免 九、收支帳簿之設置、會計報告書之製作,以及監督之手段 十、政治獻金的用途與結餘款的使用限制 陸、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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