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國際法之主體(下)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姜皇池
出版日期: 2004.12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26 期/92-102 頁
頁  數: 13 點閱次數: 1470
下載點數: 52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姜皇池
關 鍵 詞: 國際組織叛亂團體託管領土非自治領土人民主權
中文摘要: 國際法主要是規範國家間法律關係,國家仍是國際法主要規範對象;然而過去數百年來發展,已然使受國際法規範之主體不再侷限於獨立主權國家,國際組織、少數民族、獨立前領土實體、個人與多國公司,其權利與義務或多或少均受到國際法影響,同樣亦影響著國際法發展。然而必須注意,任何其他非國家之國際法主體,其權利均衍生自國家,可能因國家所創設(如國際組織),或是因國家之承認而賦予。
目  次: 壹、引論
一、引言
二、國際法人格
貳、國家
一、有關國家屬性之構成要件
二、人民自決與國家屬性要件之關聯
三、聯合國會員資格與國家屬性關聯
四、要件檢視
五、事實上國家屬性之滅失
參、永久中立國
一、引言
二、國際實踐
三、小結
(以下刊載本期)
肆、非國家政治實體
一、委任統治地
二、「託管領土」
三、非自治領土
四、爭取獨立之民族
五、事實上領土當局
伍、特殊個案
一、梵諦岡城國
二、馬爾他騎士團
三、台灣
四、塞普勒斯土耳其邦聯國
陸、國際組織
柒、個人
二、叛亂團體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姜皇池,國際法之主體(下),月旦法學教室,第 26 期,92-102 頁,2004年12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