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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我國釋憲程序中有關保全程序之爭議鑑定意見書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蔡宗珍
出版日期: 2005.01.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雜誌第 117 期/48-59 頁
頁  數: 12 點閱次數: 1428
下載點數: 48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蔡宗珍
關 鍵 詞: 保全程序假處分急速處分暫時性權利保護憲法解釋權利救濟
中文摘要: 釋憲聲請人於程序上請求大法官於作成本案實體解釋前,先作成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暫時凍結釋憲標的之「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之法律效力。就此主張,應循序探究以下各點:我國大法官所掌理之憲法解釋權中是否包含實施保全措施之權?大法官於作成本案解釋前,是否有權暫時凍結憲法爭議標的之效力?若持肯定見解,則此等暫時凍結本案爭議標的效力之要件與程序應如何設定?最後,於本案之情形,大法官是否應作成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先行凍結真調會條例之效力與施行?
目  次: 壹、前言
貳、憲法爭議程序中「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程序之意義、功能與定位
參、大法官自行創設「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的合憲性
肆、大法官對本案作成暫時凍結法律效力之假處分的必要性與迫切性
伍、結語
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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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宗珍,我國釋憲程序中有關保全程序之爭議鑑定意見書,月旦法學雜誌,第117期,48-59頁,2005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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