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憲法保留;法律保留;暫時性處置;急速處分;人民聲請解釋;爭議解釋 |
| 中文摘要: |
概念上所謂急速處分應可分為兩種類型,亦即「司法性質之急速處分」及「立法性質之急速處分」。前者乃是指司法機關於具體個案中所為,僅於個案當事人間發生效力之暫時性處置,行政訴訟法第二九八條之規定,可謂為此類急速處分之代表。至於後者,則係指於個案爭議之外,所為具有通案性質、拘束全國各機關、人民之暫時性處置。本文探討大法官應否依聲請人之請求發給急速處分等相關問題。
|
| 目 次: |
壹、本件核心議題-大法官應否依聲請人所請發給急速處分 貳、聲請人聲請急速處分之性質 參、無憲法依據,有憲法保留 肆、無法律依據,有法律保留,不得類推 伍、釋憲前例否定急速處分
|
| 相關法條: |
 |
| 相關判解: |
 |
| 相關函釋: |
 |
| 相關論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