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領土喪失;國際地役;疆界;占有保持原則 |
中文摘要: |
與領土取得傳統模式相對應,一方取得當然意味另一方領土喪失,割讓、放棄、自然力作用、征服(兼併)以及時效,皆為領土喪失模式。此外,與新興國家領土取得模式相對應,從屬領土叛變成功成為獨立主權國家,代表著原屬母國喪失該領土。對於征服、割讓、時效等,無庸進行進一步論述,但就自然力作用、叛亂以及放棄,有必要稍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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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領土之喪失 一、因自然作用而喪失領土 二、叛亂 三、放棄 貳、租賃與國際地役 一、租賃 二、國際地役(international servitude) 參、疆界條約與疆界裁判 一、領土疆界 二、部分名詞界定 三、邊界地圖 肆、占有保持原則(the doctrine of uti possidetis) 一、占有保持原則之發展歷史 二、占有保持原則在拉丁美洲國家獨立運動時之適用 三、占有保持原則在非洲國家獨立時之適用 四、東歐與其蘇聯解體時之適用 五、超越占保持原則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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