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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意思機關之迷思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仁光
出版日期:
2004.11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本土法學雜誌
/
第 64 期
/1-4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2000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林仁光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股東會
;
公司最高意思機關
;
掏空資產
;
公司治理制度
中文摘要:
博達案等上市公司掏空資產之案例,突顯出部分公司並未徹底執行公司治理制度,國內學者、主管機關、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等機構,均積極檢討我國目前制度上之缺失,並提出改善建議。制度永遠都不會完美,然而,不斷的反省檢討與改進,將是我國公司法制進步之動力。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仁光,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意思機關之迷思,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64期,1-4頁,200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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