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生產結構;法定主義;物質文化;精神文化;交錯互舉;春秋決獄 |
| 中文摘要: |
罪刑法定主義,旨在確定三權分立的相互制衡作用,籍以保障民權乃至人權。我國清代以前,立法、司法及行政三權統於皇帝,體制上無所謂三權分立,法制上亦無所謂罪刑法定主義。不過,撇開皇帝不論,立法上與司法上固亦重視罪刑法定主義。何以呢?因為唐律斷獄篇明文揭櫫:「諸斷罪者皆須具引律令格式正式,違者笞三十」;「諸敕斷罪,臨時處分不為永格者,不得引為後比,著 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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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一、漢文化與春秋 二、春秋決獄及辨的意義 三、春秋決獄的典範 四、春秋決獄的演變及其影響 五、春秋決獄的實質問題 六、結論-從春秋決獄論罪刑法定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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