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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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論表兄弟姊妹之結婚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戴東雄
出版日期: 1978.12.01
刊登出處: 台灣/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 8 卷 第 1 期/77-87 頁
頁  數: 11 點閱次數: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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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
關 鍵 詞: 旁系血親禁婚內親外親直系血親姻親關係
中文摘要: 司法行政部這次修正民法親屬編,就旁系血親之禁婚範圍,一方不敢貿然仿效外國多數立法例,禁止到三親等,以避免堂兄弟姐妹之結婚成為合法,卻從八親等只縮小二親等到六親等;他方,將四親等之表兄弟姐妹與同親等的堂兄弟姐妹一視同仁,不得結婚,理由係基男女平等的貫徹與遺傳學所造成社會問題的顧慮。
目  次: 一、問題的由來
二、舊社會內親與外親的概念
三、舊律例的規定
(一)唐律
(二)明律
(三)清律
四、舊社會的生活習俗
五、外國立法例之規定
六、現代法律生活堂兄弟姊妹與表兄弟姊妹無嚴格區分之必要
七、就遺傳學與優生學上不必區分堂兄弟姊妹與表兄弟姊妹
八、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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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東雄,論表兄弟姊妹之結婚,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第8卷第1期,77-87頁,1978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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