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公害;糾紛處理;心理意識;合意;裁定程序;處理程序 |
中文摘要: |
日本之公害糾紛處理法制,不僅制度構成相當嚴謹,制度原理且深符東方社會之心理意識,故能發揮相當功能。依余所信,其所樹立之制度規模,如當事人進行主義、部分兼採職權進行主義、二級一審之職務管轄、四型糾紛處理程序、基於當事人合意解決糾紛,以及公害苦情處理制度,均值為我國今後立法所借鏡,當非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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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一般介紹 (一)制度由來 (二)基本構想 (三)立法過程 (四)制度成長 二、制度概要 (一)法律條目 (二)制度內容 三、處理機關 (一)公害等調整委員會 (二)地方公害審查會 (三)公害苦情商談員 四、處理程序(一)-共通問題 (一)當事人 (二)管轄 (三)程序之進行 五、處理程序(二)-自治性程序 (一)和解斡旋 (二)調解 (三)仲裁 六、處理程序(三)-裁定程序 (一)制度構成 (二)責任裁定 (三)原因裁定 七、公害苦情處理等 (一)公害苦情處理 (二)週邊規定 (三)行政刑罰 八、執行成效 (一)公害等調整委員會 (二)地方公害審查會 (三)公害苦情之處理 九、結語 十、附錄(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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